群众文化艺术中心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群众文化艺术中心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贵安新区中兴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贵州兴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群众文化艺术中心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已于2020年03月18日11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安顺康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6174728.64元

中标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上官腾鹏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2161894969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黔诚志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6179975.71元

中标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胡仕权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01109313

第三中标候选人:央联建工有限公司

中标价:6176336.66元

中标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姚志飞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11211135

公示期至2020年03月24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平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贵州贵安新区中兴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贵州兴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19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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