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
正安县安场镇污水处理管网土建及安装工程 |
招 标 人 |
正安县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13年3月11 日09:00时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颐中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技术分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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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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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总分:9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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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 杨长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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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3365929.9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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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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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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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总分:8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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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黄延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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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3362219.2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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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慧隆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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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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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总分:8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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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张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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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337099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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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
2013年 3月 11 日至2013年 3月 13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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