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 |
余 庆 县 江 南 敬 老 院 |
招标人 |
余 庆 县 民 政 局 |
代理机构 |
四 川 成 化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开标时间 |
2013年 3月28日上午09:30分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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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1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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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84.48 总分:9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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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黄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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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39324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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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庄周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技术分: 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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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84.08 总分:9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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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任其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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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394643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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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发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技术分: 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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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84.14 总分:9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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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何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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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394594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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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
2013年3月28日至2013年 3月30日 |
公 示 说 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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