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海龙镇幼儿园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

遵义市红花岗区海龙镇幼儿园建设项目

招 标 人

遵义市红花岗区海龙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5月15日下午14:30时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6楼一开标室)

第一中标侯选人

遵义阳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91.96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

周远雄

报 价

3312655.27元

第二中标侯选人

四川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90.32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

何维

报 价

3020001.80元

第三中标侯选人

贵州发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88.27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

何洪

报 价

3328998.20元

公示期

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5月18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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