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公 示 | ||||||||
招标工程 项目名称 | 三穗县第三中学学生食堂二期及综合楼工程项目 | |||||||
招 标 人 | 三穗县教育局 | |||||||
代理机构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3月19日14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技术标 得分 | 25.36 | 商务标 得分 | 64.59 | 总分 | 89.95 | 报价(元) | 8620120.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技术标 得分 | 17.54 | 商务标 得分 | 64.11 | 总分 | 81.65 | 报价 | 8644890.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贵州鼎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技术标 得分 | 17.44 | 商务标 得分 | 64.17 | 总分 | 81.61 | 报价 | 8643955.00 | |
公示期 | 2014年3月20日至2014年3月24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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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三穗县审计局、三穗县发改局、三穗县财政局、三穗县住建局、三穗县纪工委 | ||||||||
招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 年 月 日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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