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碧海新区林荫大道道路工程(一期)施工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毕节市碧海新区林荫大道道路工程(一期)施工

建设单位

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 9 月 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毕节远大建筑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8.24

报价(元)

工程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工程费用取费和计算标准按照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机械费按黔建施通[2011]564号文件调整,人工费按黔建建通[2014]462、463号进行编制。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试行)》,主材价格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工程造价信息同期价格,信息中没有提供的双方协商。以财政局的单价为依据,审计审定的最终金额为准。

项目经理

李先鹏

类似业绩

326国道路接长江路、金遵路搭接泰山城市干道工程项目投资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淇铃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0.48

报 价(元)

经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拦标价

项目经理

喻波

类似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宇通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0.44

报 价(元)

工程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工程费用取费和计算标准按照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机械费按黔建施通[2011]564号文件调整,人工费按黔建建通[2014]462、463号进行编制。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试行)》,主材价格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工程造价信息同期价格,信息中没有提供的双方协商。以财政局的单价为依据,审计审定的最终金额为准。

项目经理

熊军

类似业绩

/

公 示 期

20169620169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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