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示(2013)建字第0904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息烽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的 息烽县工业园区安置房建设工程(场地平整)工程二次公告工程(入场登记号:GSG5201222013080101)已于2013年 11月6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华夏军安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中标价(万元): 1128.512751
中标工期:200(天)
项目负责人:刘万祥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0142540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锦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中标价(万元): 1129.394498
中标工期:200(天)
项目负责人:杨晓梁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房建壹级
注册(职称)证号:赣136060700674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市泰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中标价(万元): 1128.336914
中标工期:200(天)
项目负责人:曹光荣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渝150050800099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3年 11月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息烽县招标办(地址:息烽县永靖镇虎成大厦4楼0404号 电话:85193971) )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相关链接:中标候选人详细信息
2013年11月06日
原创文章,作者: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gongcheng/zhongbiao/2914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