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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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中心城区亮化工程(路灯改造及汇川体育馆亮化部分)项目邀请招标第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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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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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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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4年0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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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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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竞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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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孟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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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5390964.7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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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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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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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恒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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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陶少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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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5393010.4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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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88.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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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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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庄周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朱俊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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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5390142.6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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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88.399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示期 |
2014年3月3日 |
至 |
2014年3月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中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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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中心城区亮化工程(路灯改造及汇川体育馆亮化部分)项目邀请招标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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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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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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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4年0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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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大茂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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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田荣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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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6760020.4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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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99.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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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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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庄周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韩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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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673013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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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89.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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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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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遵义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蒋维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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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6767462.72 |
||
总分 |
88.895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示期 |
2014年3月3日 |
至 |
2014年3月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中心城区亮化工程(路灯改造及汇川体育馆亮化部分)项目邀请招标三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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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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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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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4年02月28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西恒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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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杨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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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4480122.4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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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95.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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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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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万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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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万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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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4430520.59元 |
||
总分 |
89.285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大茂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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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陈清华 |
||
报价 |
4451676.66元 |
||
总分 |
88.809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示期 |
2014年3月3日 |
至 |
2014年3月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中心城区亮化工程(路灯改造及汇川体育馆亮化部分)项目邀请招标四标段 |
||
招标人 |
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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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02月28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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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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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李仁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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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4429998.1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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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99.847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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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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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李华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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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4437874.8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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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89.366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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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康建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谭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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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4434507.88元 |
||
总分 |
86.746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示期 |
2014年3月3日 |
至 |
2014年3月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中心城区亮化工程(路灯改造及汇川体育馆亮化部分)项目邀请招标五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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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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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0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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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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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深圳市大观照明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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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龙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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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4625833.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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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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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
报价 |
|||
总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
报价 |
|||
总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示期 |
2014年3月3日 |
至 |
2014年3月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中心城区亮化工程(路灯改造及汇川体育馆亮化部分)项目邀请招标六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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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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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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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4年02月28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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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西地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周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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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2704978.7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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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99.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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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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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西恒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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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张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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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2709979.12元 |
||
总分 |
99.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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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遵义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陈忠菊 |
||
报价 |
2724668.49元 |
||
总分 |
96.826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示期 |
2014年3月3日 |
至 |
2014年3月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中心城区亮化工程(路灯改造及汇川体育馆亮化部分)项目邀请招标七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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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02月28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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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西恒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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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李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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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6243957.1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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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99.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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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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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蒋辉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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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6244943.2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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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99.961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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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黄方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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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6245954.56元 |
||
总分 |
99.88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示期 |
2014年3月3日 |
至 |
2014年3月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中心城区亮化工程(路灯改造及汇川体育馆亮化部分)项目邀请招标八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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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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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0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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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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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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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柏兴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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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7144317.07元 |
||
总分 |
94.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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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庄周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朱俊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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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7145285.33元 |
||
总分 |
89.966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恒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陶少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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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7146325.7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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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89.893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示期 |
2014年3月3日 |
至 |
2014年3月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中心城区亮化工程(路灯改造及汇川体育馆亮化部分)项目邀请招标九标段 |
||
招标人 |
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02月28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中机建筑城市设施与照明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龚登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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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6002147.51元 |
||
总分 |
94.89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郑邦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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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5990462.53元 |
||
总分 |
89.306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彭洪坤 |
||
报价 |
6020453.22元 |
||
总分 |
88.659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示期 |
2014年3月3日 |
至 |
2014年3月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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