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凤山大道延伸段道路建设工程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威宁县凤山大道延伸段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E5224011007001906)已于 2020年 12月 17日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投标价:19438177.34元;
投标工期:360日历天;
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潘志翠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718000294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毅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19423609.22元;
投标工期:360日历天;
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袁吉杰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51629430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盛华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19452920.97元;
投标工期:360日历天;
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徐静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60131418537
中标结果公示自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2日止,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业主管部门名称)(电话:13985891256) 投诉。
招标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8786535152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078520853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附件: 小分表及汇总表(凤山大道延伸段道路).rar
附件: 凤山大道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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