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望谟县打易镇二泥至长田、田坝经二泥至郊纳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望谟县富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望谟县打易镇二泥至长田、田坝经二泥至郊纳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行招标, 并于2020/8/18 13:0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Gwm20200617730150540

标段(包)名称:望谟县打易镇二泥至长田、田坝经二泥至郊纳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望谟县富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8日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机位八)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隆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分:

90.26

项目负责人:

张萍

报价(元):

4954758.64

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总分:

项目负责人:

报价(元):

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总分:

项目负责人:

报价(元):

业绩:

公 示 期: 2021年03月02日2021年03月04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名称:望谟县富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95975073

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9-4618199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37条)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0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4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9条)

3.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7条)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条、《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45条)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2条)

6.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26条)

投诉机构:望谟县交通运输局

投诉电话:0859-4610237

文件预览:

开标记录表4.jpg

评标报告2.jpg

开标记录表5.jpg

开标记录表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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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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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生国际)项管表.jpg

详细评分汇总表1.jpg

详细评分汇总表2.jpg

废标通知书1.jpg

废标通知书2.jpg

废标通知书3.jpg

废标通知书4.jpg

废标通知书5.jpg

关于“望谟县打易镇二泥至长田、田坝经二泥至郊纳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变更的说明.pdf

投诉行政处理决定书)望谟县交通运输局文件(望交字【2021】6号).pdf

省网截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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