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禹谟镇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金沙县禹谟镇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项目名称)E5224011007001947(入场登记号)已于2021年1月25日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9669933.70元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7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罗国宇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5161788446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鑫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9689448.32元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7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李楹喜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11211944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广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9648954.49元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7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赵友华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2111210715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结果公示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1月29日,在公示期间,对上述中标情况有异议的请向金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业监督部门名称)(电话)0857-7223006投诉。

招标人:贵州金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陈佳 1848461594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周科 13984732366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金沙县禹谟镇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汇总表.jpg

金沙县禹谟镇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专家个人评分表5.pdf

金沙县禹谟镇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专家个人评分表4.pdf

金沙县禹谟镇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专家个人评分表3.pdf

金沙县禹谟镇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专家个人评分表2.pdf

金沙县禹谟镇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专家个人评分表1.pdf

金沙县禹谟镇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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