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大龙潭一期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分垫资)(施工)
中标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130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安顺市西秀区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 贵州国询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的 西秀区大龙潭一期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分垫资)(施工) ( 安市公资交(建)告( 2015 ) 51 号) 已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茂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下浮2. 26%
工 期: 12 个月
质 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经理: 范光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下浮2. 06%
工 期: 12 个月
质 量: 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项目经理: 陆建新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中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下浮2. 09%
工 期: 12 个月
质 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经理: 邹文清
中标结果公示至 2015 年 2 月 26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 11 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安顺市西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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