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 |
毕节市七星关区青场镇卫生院施工项目施工招标 |
招标人 |
毕节市七星关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12年 12月13日11时 30分 |
开标地点 |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第一中标 |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贵州省毕节市鑫盛建筑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人民币肆佰陆拾捌万贰仟伍佰壹拾贰元玖角玖分(¥4682512.99元) 项目经理:吴平 类似业绩:务川县民族职业学校综合业务用房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黔西南州鸿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人民币肆佰陆拾捌万贰仟伍佰壹拾贰元玖角玖分(¥4682512.99元) 项目经理:刘永金 类似业绩:兴义市第七中学建设项目等。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遵义静山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人民币肆佰陆拾捌万贰仟伍佰壹拾贰元玖角玖分(¥4682512.99元) 项目经理:田茂松 类似业绩:怡和花园( E、F栋)等。 |
公示期 |
2012年 12月14日至 2012年12月18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 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反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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