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G320线温泉至剑河段(展架大桥至温泉大桥)和G320岑松至屯州段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 | |||||||
招标人 | 剑河县交通运输局 | |||||||
代理机构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5月15日14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黔东南州顺杰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96.73 | 总分 | 96.73 | 报价 | 896660.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贵州省黔东南长盛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96.73 | 总分 | 95.5 | 报价 | 899800.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黔南州乾通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96.7 | 总分 | 96.7 | 报价 | 899900.00 | ||
公示期 | 2014年5月16日至2014年5月20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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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剑河县财政局、剑河县招标办、剑河县审计局、剑河县监察院、州交通管理局 | ||||||||
招标人:日期:年月日 | 招标代理机构:日期:年月日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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