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岑松镇巫加多等村州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项目

招标工程

项目名称

剑河县岑松镇巫加多等村州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项目

招标人

剑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代理机构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资审时间

2014年7月9日上午9时30分

资审地点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未通过资格预审单位名称

贵州聚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恒禹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广安金达建筑有限公司

天柱三星建筑安装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凯里市鸿达水利水电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

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15日

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单位: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诉电话:0855-5225057

招标人:剑河县土地开

发整理中心

日期:2014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典

工程建设

咨询有限

公司

日期:2014年月日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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