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场地平整工程建设项目(复审) | |||||
招 标 人 | 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聚龙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7月16日14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天柱县三星建筑安装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施工组织设计:17.84 | 项目管理机构:6 | 投标报价:57.86 | 其他因素:1 | 总分:82.69 | 报价:330.35万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黔东南州众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施工组织设计:16.16 | 项目管理机构:0.5 | 投标报价:57.66 | 其他因素:2 | 总分:76.32 | 报价:330.48万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贵州方程建筑总公司 | |||||
施工组织设计:14.22 | 项目管理机构:0.5 | 投标报价:57.32 | 其他因素:3 | 总分:75.03 | 报价:326.00万元 | |
公示期 | 2014年7月17日至2014年7月21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单位: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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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4年7月17日 |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聚龙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7月17日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 2014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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