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楼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黔西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楼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黔西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楼建设项目

招标 人

黔西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代理机构

毕节市南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8月4日10:00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分

89.53分

报价

41842525.59元

项目经理

高阳树

类似业绩

恒森、阳光城住宅小区等2个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七冶博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分

88.41分

报价

41854646.69元

项目经理

李子彤

类似业绩

泰瑞大厦等2个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城乡建筑开发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

 

总分

88.18分

报价

41871671.14元

项目经理

罗举才

类似业绩

毕节市新村路安置房A、B、C、D、E、F栋工程等2个

公示 期

2014年8月5日至2014年8月7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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