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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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岑巩县龙田镇污水处理工程2标段(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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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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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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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时间 |
2014年8月12日上午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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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地点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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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
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未达到资格预审文件的设定数量,因此,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按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申请人被直接确定为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 按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投标申请人分别为: 1、贵州颐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贵州恒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贵州龙富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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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2014年8月12日至 2014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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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申请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岑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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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日期:2014年8月12日 |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14年8月12日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4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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