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14年8月6日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玉舍镇商业街建设项目的中标公示的项目名称输入有误,应为“玉舍镇综合商贸城建设项目”。现予以更正。
六盘水中大恒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附: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玉舍镇综合商贸城建设项目 | ||
招 标 人 | 水城县金霸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六盘水中大恒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 | ||
开标地点 |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圣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技术分 | |||
商务分 | |||
总 分 | 80.6156 | ||
项目负责人 | 王柏君 | ||
报 价(万元) | 2337.690125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兴义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技术分 | |||
商务分 | |||
总 分 | 77.6715 | ||
项目负责人 | 赵 鹏 | ||
报 价(万元) | 2340.727332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北京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技术分 | |||
商务分 | |||
总 分 | 77.3078 | ||
项目负责人 | 沈柄林 | ||
报 价(万元) | 2339.434929 | ||
公 示 期 | 2014年8月20日 | 至 | 2014年8月22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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