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绥阳县璐源城市广场工程等十七个项目监理招标
中 标 公 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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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
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绥阳县璐源城市广场工程等十七个项目监理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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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供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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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贵州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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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6年1月21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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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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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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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 |
鲁继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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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70.0472万元(下浮率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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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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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10kV邮红东西线、邮梧线迁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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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亿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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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 |
黎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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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43.68936万元(下浮率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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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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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6万吨铸钢件生产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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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黔水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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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 |
龙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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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69.1748万元(下浮率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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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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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都匀供电局110kV文峰变10kV送出工程、2013年第二批生态移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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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2016年 2 月 18 日至 2 月 2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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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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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招标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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