箐脚至梅花及梅花至下厂通村水泥路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箐脚至梅花及梅花至下厂通村水泥路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纳雍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12月27日10:30 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高原交通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82.82

总分: 94.36

项目经理:成玉

报 价:7085001.35元

类似工程业绩:遵义县南白至楠木渡公路工程S05合同段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安市立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80.70

总分: 91.15

项目经理:李春燕

报 价: 7110001.61元

类似工程业绩:岩峰至有庆公路工程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昭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80.67

总分: 90.63

项目经理:肖朝勇

报 价:7110293.16元

类似工程业绩:S327酒奉至西马营道路改造工程等

公 示 期

2014年 1月9日至2014年1月11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附件:

1标段中标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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