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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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兰家堡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三期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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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遵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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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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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5年9月25日上午09: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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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路城上城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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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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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蔡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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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
37830万元,下浮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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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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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1、芜湖市金融服务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和中信水岸城花园(二期),2、石厦村改造(04和05块地)第二标段工程房建筑总承包,3、领航里程花园,4、NO.2011G14南京青奥中心双塔楼及裙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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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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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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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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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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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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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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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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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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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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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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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
2015.9.28 |
至 |
2015.9.30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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