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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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县苟江镇抗旱应急引提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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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遵义县抗旱排涝工程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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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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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5年10月10日9: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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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 “城上城”六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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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开封黄河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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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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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631756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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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9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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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湖口县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IV段(张青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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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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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张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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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62978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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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8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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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五河县2013年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综合示范项目(第一期)工程施工2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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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河南宏景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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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于伟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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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627195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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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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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获嘉县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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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
2015 年10 月14 日 |
至 |
2015 年 10月 16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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