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青场镇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毕节市七星关区青场镇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毕节市七星关区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 年12月23日10:30 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侨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8.00

项目经理:侯远强

报价: 3448255.58元

业绩:仁怀市二合镇新城区污水处理工程(三标段)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顺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3.69

项目经理:康昭明

报价: 3440648.1元

业绩:六盘水市南环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银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3.43

项目经理:黄武夷

报价: 3404215.82元

业绩:乐东县尖峰镇生活污水处理站等

公 示 期

2015 年1月5日至 2015年1月7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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