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剑河县清水江防洪堤工程(高速路口至展架段)展架段 | |||||||
招 标 人 | 剑河县水利局 | |||||||
代理机构 |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1月8日14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湖南省泓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技术标得分: | 55.07 | 商务标得分: | 37.99 | 总分: | 93.06 | 报价: | 38900230.08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凯里市鸿达水利水电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技术标得分: | 43.00 | 商务标得分: | 37.98 | 总分: | 80.98 | 报价: | 38907667.64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电工程公司 | ||||||
技术标得分: | 41.68 | 商务标得分: | 37.99 | 总分: | 79.67 | 报价: | 38898824.49元 | |
公示期 | 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13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单位:剑河县发展改革局 投诉电话:0855-5225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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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剑河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日期:2015年1月9日 | 日期:2015年1月9日 | 日期:2015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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