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实施方案》勘察设计招标(二次招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度《实施方案》勘察设计招标(二次招标)

建设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办

代理机构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1月16日10:0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商务分

报价分

总分

73.36

报价

下浮率5.2%

首席设计师

金德钢

类似业绩

宁海县西林水库扩容工程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商务分

报价分

总分

43.29

报 价

下浮率5%

首席设计师

肖克社

类似业绩

榕江县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治理项目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拓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商务分

报价分

总分

41.00

报 价

下浮率5.5%

首席设计师

黄正发

类似业绩

册亨县2013年-2015年各年度中央财政“五小水利”重点县实施方案勘察设计等

公 示 期

2015116日至201512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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