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2014年乡镇卫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四标段结果公告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纳雍县2014年乡镇卫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四标段

招标 人

纳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代理机构

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4月3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淇铃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总分

82.5

项目负责人:

张彦

 

类似业绩:毕威高速西互通连接线草堤集中安置房等3个业绩

 

报价(元):

3677431.09

第二中标候选人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国营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总分:

78.25

项目负责人:

潘昌芸

 

类似业绩:威宁自治县2013年乡镇教师和卫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雪山镇集镇区(一、二标段)1个业绩

 

报价(元):

3712443.19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总分:

项目负责人:

 

类似业绩:等2个业绩

 

报价(元):

公示 期

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8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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