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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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
道真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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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道真自治县环卫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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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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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6年05月04日14:3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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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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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遵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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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向志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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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
47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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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8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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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汇川区温州路棚户区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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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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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胡安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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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
47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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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5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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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仁怀市盐津街道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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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有色地质遵义勘测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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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刘武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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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
48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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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4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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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遵义医学院新浦校区二组团遵医新招勘2014006标段(学生食堂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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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
2016年05月06日 |
至 |
2016年05月10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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