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阳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项目(勘察)二次招标结果公告

中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纳雍县阳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项目(勘察)二次招标

招标人

纳雍县阳长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05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核工业贵港工程勘察院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81.1

项目经理

黄本寅

报价(人民币:元)

451110.00元

类似业绩名称

平南县武林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项目(勘察)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79.16

项目经理

王安祥

报价(人民币:元)

456000.00元

类似业绩名称

贵阳市花溪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环境、水文地质勘察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78.42

项目经理

江明

报价(人民币:元)

453000.00元

类似业绩名称

天柱县垃圾进场公路及库区左侧边坡岩土工程勘察设计

公示期

2015年5月22日

2015年5月24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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