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综合保税区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施工五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筑公资示(2016)建字第1571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综合保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贵阳综合保税区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施工五标段工程(入场登记号:JSGSG5201132016032201)已于2016年 4月15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2

中标工期180(天)

项目负责人严立辉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151502984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瑞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2

中标工期:180(天)

项目负责人:陈勇红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壹级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091101591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亿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2

中标工期:180(天)

项目负责人:霍宇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060700285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6年 4月22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白云区招标办(地址:白云区健康路15号 电话:84831908) )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相关链接:中标候选人详细信息

2016年04月19日

原创文章,作者: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gongcheng/zhongbiao/274209.html

Like (0)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Previous 2016年4月18日
Next 2016年4月20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