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张家湾镇卫生院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纳雍县张家湾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招 标 人

纳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代理机构

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州协力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技术分 2:技术分 3:技术分 4:

 

技术分5:技术分6:技术分7:技术分8:

 

总分

80.32

项目负责人:

唐树成

 

类似业绩:兴义市财政大楼建设项目工程等2个业绩

 

报价(元):

4456176.6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

 

技术分1:技术分2:技术分3:技术分4:

 

技术分5:技术分6:技术分7:技术分8:

 

总分:

79.43

项目负责人:

梁涛

 

类似业绩:济源市虎岭产业集聚区2#职工公寓楼建设工程等2个业绩

 

报价(元):

4457510.46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铭星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技术分2:技术分3:技术分4:

 

技术分5:技术分6:技术分7:技术分8:

 

总分:

79.04

项目负责人:

高传彪

 

类似业绩: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医技楼工程等1个业绩

 

报价(元):

4459766.23元

公 示 期

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9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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