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长大(长沙路、大连路连接口)立交工程勘察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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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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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遵义市建工监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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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6年04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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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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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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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龚宪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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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
1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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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
8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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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昆明泛亚金融产业园区二期路网工程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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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有色地质遵义勘测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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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刘武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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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
1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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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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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遵义恒通御苑工程项目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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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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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裴永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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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
1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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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
7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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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汇川区高坪镇新黔棚户区改造工程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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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2016年04月07日 |
至 |
2016年04月11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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