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金彩盘县”旅客集散中心项目(EPC)招标中标公示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盘县“金彩盘县”旅客集散中心项目(EPC)招标

招 标 人

贵州盘州旅游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9月26日上午11时00分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葛洲坝新疆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川得圆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奥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分

37.51

商务分

50

总 分

87.51

项目负责人

陶从江

报 价(万元

基础(市政)设施部分下浮5%、设计部分下浮65%、勘察费69元/米,房屋建筑下浮2%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中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深港中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湖北佳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分

30.02

商务分

44

总 分

74.02

项目负责人

郑学智

报 价(万元)

基础(市政)设施部分下浮5%、设计部分下浮65%、勘察费69元/米,房屋建筑下浮1.5%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昌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分

31.46

商务分

41.5

总 分

72.96

项目负责人

刘闵

报 价(万元)

基础(市政)设施部分下浮5%、设计部分下浮65%、勘察费69元/米,房屋建筑下浮3%

公 示 期

2016-9-27

2016-9-2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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