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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工程项目
金沙县产业园区配套电镀厂建设项目设备安装工程(二次)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金沙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5月27日10:00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西中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81.72
项目经理: 邹建辉
报 价:9846738.09元
类似工程业绩:婺源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鑫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8.63
项目经理: 刘刚
报 价:10023362.67元
类似工程业绩: 独山县百泉镇废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苏州中晟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78.48
项目经理: 蔡志军
报 价:10022115.00元
类似工程业绩:苏州和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2000吨/天电镀废水提标工程
公 示 期
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5月31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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