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变更]贵州清水江旁海航电枢纽励磁系统设备招标

中标候选人复审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贵州清水江旁海航电枢纽励磁系统设备招标

招 标 人

贵州东南航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复审时间

2016年10月17日 14时 30分

复审地点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复审原因

招标人于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0日对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收到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的质疑,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对该项目进行复审。经原评审委员会复审,复审后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排名如下:

第一中标

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

技术分: 32.60

商务分: 55.00

总分: 87.60

报价: 878100.00元

第二中标

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武汉联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34.40

商务分: 51.81

总分: 86.21

报价: 822000.00元

第三中标

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分: 32.60

商务分: 50.89

总分: 83.49

报价: 805940.00元

公 示 期

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0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武汉联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34.40

商务分: 56.40

总分: 89.00

报价: 822000.00元

第二中标

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分: 32.60

商务分: 54.12

总分: 86.72

报价: 805940.00元

第三中标

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

技术分: 32.60

商务分: 52.44

总分: 85.04

报价: 878100.00元

公示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复审结果的投诉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3、监督单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投诉电话:0855-8220267

招标人:

2016 年10月17日

行政监督机构:

2016 年10月17日

代理机构:

2016 年10月17日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 年10月17日

附件查看:

励磁设备复审公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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