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白龙线道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设计与施工)中标结果公示

筑公资示(2016)建字第2205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文县市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修文县白龙线道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设计与施工)工程(入场登记号:JSGZCB5201232016072502)已于2016年 8月26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联合体资质:

下浮率(%): 5

中标工期:100(天)

项目负责人林金燕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闽135141411062

第二中标候选人:遵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联合体资质:

下浮率(%): 5

中标工期:100(天)

项目负责人:李毅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111101678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联合体资质:

下浮率(%): 5

中标工期:100(天)

项目负责人:刘庭昌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060700067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6年 9月1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修文县招标办(地址:修文县龙场镇人民北路2号 电话:82372262) )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相关链接:中标候选人详细信息

2016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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