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贵州贵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龙里县龙溪大道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进行招标, 并于2016年07月15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2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6)0068号-1 标段(包)名称:龙里县龙溪大道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代理: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州贵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5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5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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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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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79.17 |
项目负责人: |
勘察负责人:徐鹏逍 ;设计负责人:严西华 |
费率(%): |
设计报价下浮率:38% ;勘察费报价:139.00元/米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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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67.67 |
项目负责人: |
勘察负责人:何文勇 ;设计负责人:赵洪元 |
费率(%): |
设计报价下浮率:38%;勘察费报价:140.00元/米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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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66.43 |
项目负责人: |
勘察负责人:余 波 ;设计负责人:谢春生 |
费率(%): |
设计报价下浮率:39% ;勘察费报价:139.00元/米 |
公 示 期: 2016-07-19至2016-07-2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854-5631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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