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瓮安县玉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玉山镇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并于2017年01月16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2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6)0835号-1 标段(包)名称:玉山镇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代理: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瓮安县玉山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6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5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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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瓮安县建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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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78.03 |
项目负责人: |
李尹健 |
费率(%): |
下浮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瓮安县建筑三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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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77.53 |
项目负责人: |
冷登高 |
费率(%): |
下浮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瓮安县第二建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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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71.10 |
项目负责人: |
陈锡龙 |
费率(%): |
下浮0% |
公 示 期: 2017-01-17至2017-01-1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电话:08542916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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