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十三五”期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福泉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福泉市“十三五”期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设计招标进行招标, 并于2017年07月13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7)0934号-1

标段(包)名称:福泉市“十三五”期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

招标人:福泉市交通运输局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3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黔南州交通设计院

总分

94.50

项目负责人:

胡 斌

报价(元):

6246633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通远公路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总分:

86.86

项目负责人:

顾 颖

报价(元):

6246632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智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总分:

85.42

项目负责人:

姜 帅

报价(元):

6242457

公 示 期: 2017-07-142017-07-18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黔南州交通运输局基本建管理设科

投诉电话:0854-822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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