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新能源汽车城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交易结果公示

安顺市新能源汽车城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贵腾汽车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公开招标的安顺市新能源汽车城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2017881130分开标,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交易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杨维杰

服务期:跟踪审计服务的完成时限工期)满足招标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具体要求以及施工合同中对发包人的约定。

报价:(黔价房【2012】86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35%。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中创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王敦伟

服务期:跟踪审计服务的完成时限(工期)满足招标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具体要求以及施工合同中对发包人的约定。

报价:黔价房【2012】86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40%。

第三中标候选人: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毛秀君

服务期:跟踪审计服务的完成时限(工期)满足招标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具体要求以及施工合同中对发包人的约定。

报价:黔价房【2012】86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40%。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78月14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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