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教育局关于兴义市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人变更公示
兴义市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于2022年4月11日开标,2022年5月30日经原评标委员会复审,2002年6月2日至6月6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2022年6月6日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坤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单位递交关于放弃“兴义市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资格的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现第一中标候选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我单位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飞宏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中标人。
特此说明
兴义市教育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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