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遵义市高新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的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标准化厂房五期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项目名称)/标段(遵520301201710112SJ125)已于2017年12月04日期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跟踪审计收费报价:基本跟踪审计收费报价按建安费的0.12%计取,审减部分审计收费报价按审减额的4%计取(如果审减部分超过送审金额的10%,则审减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
跟踪审计服务期:7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杜安兴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建[造]09520000684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博信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跟踪审计收费报价:基本跟踪审计收费报价按建安费的0.08%计取,审减部分审计收费报价按审减额的3%计取(如果审减部分超过送审金额的10%,则审减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
跟踪审计服务期:7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蔡欣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建[造]02520000976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跟踪审计收费报价:基本跟踪审计收费报价按建安费的0.118%计取,审减部分审计收费报价按审减额的4%计取(如果审减部分超过送审金额的10%,则审减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
跟踪审计服务期:7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李华飞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建[造]01520000061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7年12月15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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