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公用工程项目进行招标,并于2025年03月07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
特此公示 |
标段(包)编号: E52272520250000F0001001 |
标段(包)名称: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公用工程项目生产调度研发中心(室内装修、一体化控制系统、室外景观) |
招标代理: 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 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总 分: |
96.57分 |
报价: |
94546888.76元 |
质 量 要 求: |
(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满足设计文件、招标人及上级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定。(2)工程进度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的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包括节点工期目标的完成。(3)安全责任要求:确保伤亡事故为零、设备事故为零、操作事故为零、交通事故为零、火灾、爆炸事故为零、环境污染事故为零、职业病发生率为零。(4)文明施工要求: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①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②投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③投标人应根据施工现场环境,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制定防噪音、防尘以 |
负责人: |
朱晓虎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1522011201201775 |
工 期(天): |
200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工集团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总 分: |
93.57分 |
报价: |
94594933.76元 |
质 量 要 求: |
(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满足设计文件、招标人及上级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定。(2)工程进度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的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包括节点工期目标的完成。(3)安全责任要求:确保伤亡事故为零、设备事故为零、操作事故为零、交通事故为零、火灾、爆炸事故为零、环境污染事故为零、职业病发生率为零。(4)文明施工要求: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①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②投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③投标人应根据施工现场环境,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制定防噪音、防尘以 |
负责人: |
张奇志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1522006200800440 |
工 期(天): |
200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总 分: |
88.39分 |
报价: |
94576434.66元 |
质 量 要 求: |
(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满足设计文件、招标人及上级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定。(2)工程进度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的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包括节点工期目标的完成。(3)安全责任要求:确保伤亡事故为零、设备事故为零、操作事故为零、交通事故为零、火灾、爆炸事故为零、环境污染事故为零、职业病发生率为零。(4)文明施工要求: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①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②投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③投标人应根据施工现场环境,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制定防噪音、防尘以 |
负责人: |
赵永萍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1522009201001484 |
工 期(天): |
200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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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4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招标人: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18585717914 |
招标代理机构: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18285019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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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投诉机构: 瓮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投诉电话: 18084462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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