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示(2018)建字第4875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息烽县公路管理所的 S420沙湾至久长(息烽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工程(入场登记号:JTGSG52010X2018062501)已于2018年 7月27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黔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223.016978
中标工期:70(天)
项目负责人:陈加云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公路工程贰级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31628945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龙茂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222.516666
中标工期:70(天)
项目负责人:汪国柱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公路工程贰级
注册(职称)证号:赣236141541460
第三中标候选人:京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223.417133
中标工期:70(天)
项目负责人:张春辉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公路工程贰级
注册(职称)证号:冀213141564399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8年 8月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其他登记部门贵阳市公路处(地址:– 电话:–))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相关链接:中标候选人详细信息
2018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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