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招标人名称)的遵义市第二十五中学(金鼎中学)新建综合楼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招标项目编号:遵5203022018050598SG674)已于2018年5月30日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三室开标评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835834.59元
中标候选人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二级
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贰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黔252131416299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黔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6861244.26元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谢宇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 贰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黔251011109689
第三中标候选人:遵义建安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6841630.34元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娄卫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贰级建造师
注册证号:黔252131314530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8年6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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