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城市亮化提升工程(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城市亮化提升工程(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城市亮化提升工程(施工二次)已于201901291030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时新景观照明有限公司

中标价:6765864.38元

中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郭峰

项目负责人资质:壹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苏132161604960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中恒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6794306.73元

中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段水城

项目负责人资质:贰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41519542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修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6843063.25元

中标工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杨磊

项目负责人资质:贰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71890335(贵安)

公示期至20190226。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2月21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二次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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