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鸳鸯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开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及重要材料EPC(总承包)

中标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佛顶山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石阡鸳鸯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开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及重要材料EPC(总承包)已于2019年05月16日10:00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阡分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泉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报价(下浮率%):0%;勘察(下浮率%):37%;设计(下浮率%):37%

施工项目负责人:刘俊;勘察负责人:彭聪;设计负责人:阮志伟

总得分:89.14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中和祥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报价(下浮率%):0%;勘察(下浮率%):37%;设计(下浮率%):37%

施工项目负责人:文宏烨;勘察负责人:胡继宗;设计负责人:张矗

总得分:71.79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海宇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报价(下浮率%):0%;勘察(下浮率%):37%;设计(下浮率%):37%

施工项目负责人:宋银波;勘察负责人:宋永平;设计负责人:方茂
总得分:67.64分

根据《工程建筑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人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9年05月21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石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电话:0856-7622080)投诉。

中标公示EPC.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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