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二次装修室外绿化及信息化建设项目(EPC模式)中标结果公示

筑公资示(2020)建字第6769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清镇市人民法院、 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二次装修室外绿化及信息化建设项目(EPC模式)工程(入场登记号:JSGZCB5201812020010203)已于2020年 2月26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中建盛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5

中标工期:210(天)

项目负责人:宁永增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01488327

补充:设计报价:770000.00元 ;施工报价:下浮5%。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5

中标工期:210(天)

项目负责人:李道均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01672085

补充:设计费报价:776666.00元;施工报价:下浮5%。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黔晟鼎兴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5

中标工期:210(天)

项目负责人:张显云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00852874

补充:设计费报价:780000.00元;施工报价:下浮5%。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中标结果公示至2020年 2月2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清镇市招标办(地址:清镇市红枫大街房屋交易所4楼 电话:82523985))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相关链接:中标候选人详细信息

2020年02月27日

原创文章,作者: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gongcheng/zhongbiao/207315.html

Like (0)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Previous 2020年2月26日
Next 2020年2月28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