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示(2020)建字第6999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清镇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的 清镇经开区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卫城镇一期)设计、施工总(EPC)总承包工程(入场登记号:JSGZCB5201812020042802)已于2020年 5月21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红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其他:建筑安装工程收费报价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条第(2)款建筑安装工程收费计价依据执行、设计报价下浮率40%
中标工期:730(天)
项目负责人:周真成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070904194
补充:联合体成员:上海新空间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桦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资质:
其他:建筑安装工程收费报价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条第(2)款建筑安装工程收费计价依据执行、设计报价下浮率40%
中标工期:730(天)
项目负责人:冉兴和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161731730(贵安)
补充:联合体成员:上海精典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万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其他建筑安装工程收费报价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条第(2)款建筑安装工程收费计价依据执行、设计报价下浮率40%
中标工期:730(天)
项目负责人:蔡荣圣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1080803811
补充:联合体成员:杭州中岚园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结果公示至2020年 5月27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清镇市招标办(地址:清镇市红枫大街房屋交易所4楼 电话:82523985))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相关链接:中标候选人详细信息
2020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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