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百花社区林家山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号大院二期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清镇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清镇市百花社区林家山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号大院二期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S5200000000040346001001 已于2021年10月29日 13时00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中标候选人资质: | ①设计:工程设计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施工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报价优惠下浮64%设计暂估价3022668元;施工报价下浮率0%暂估价305300000元 |
质量: | 设计质量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109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50日历天;施工工期1045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李国华,设计负责人刘培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①设计:工程设计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施工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报价优惠下浮率44(%),暂估价4701928元;施工报价下浮率为0%,暂估价为305300000元 |
质量: | 设计质量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109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50日历天;施工工期1045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汪方贵;设计负责人吴远航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①设计:工程设计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施工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报价优惠下浮率54(%),暂估价3862298元;施工报价下浮率为0%暂估价305300000元 |
质量: | 设计质量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109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50日历天;施工工期1045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胡勇;设计负责人叶世碧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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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示2021年11月01日至2021年11月04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清镇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82529893) 投诉。
招标人: 清镇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02601118)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798865748)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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